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科院党组和京区党委的部署要求,2月8日,电工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在电气楼七层报告厅隆重举行。签订仪式由副所长、纪委书记许洪华主持,所长、党委书记、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所长助理、机关处长、课题组长、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共计50余人参加了签订仪式。
所长肖立业首先发表讲话,他指出,几年来我所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所党委、纪委在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上做出了巨大努力,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教育、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等活动,全年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和违规违纪问题,但是要防微杜渐,要以全面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契机,继续加强研究所各级干部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自律,形成党政协同工作,部门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同时,他代表所领导班子向全所干部、职工发出四点倡议:一是要认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内涵,党委和行政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共负其责,党员干部和非党员干部都要摆正自己的位置、明确自己的职责,不能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与自己无关。二是要加大廉政责任宣传教育力度,组织本部门职工、相关责任人认真学习《电工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切身加强对科研骨干和重点岗位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三是要明确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着力推进和加强对课题经费管理、基建项目管理、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大中型仪器和设备采购、严重学术不端等八个重点领域的监督和预防工作。四是要严以律己当好表率,各研究部主任、课题组长、机关处长和支部书记要明确和切身履行好责任制规定的各项职责,做到不违规违纪,不以权谋私,不收不义之财,不拿非分之礼,成为一名群众信赖放心的好干部。
尔后,党委书记马淑坤向与会人员宣读了《电工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财务处刘志凤处长传达了近期院财务工作会议有关研究所经费使用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各级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明确了各自的职责与责任,为建设和谐奋进的研究所提供了更加有力的保障。
最后,肖立业所长、马淑坤书记分别与副所长、各课题组负责人、机关处长、党支部书记、所属公司负责人在《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