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电工所召开纪委会专题学习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以下简称《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所纪委委员、党支部纪检委员、纪监审办公室成员共14人参加学习。
会上,纪委书记张洁首先带领大家深入学习了《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她指出,党中央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在《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基础上制定新的《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并上升为中央党内法规,彰显了党中央从严管党治党、强化自我监督的坚定决心,体现了坚持和加强党对纪律检查工作的统一领导,表明了党中央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严管厚爱和殷切期望。她就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提出几点要求:一要深入学习领会。把学习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分组讨论等方式,进一步学深学透,深刻领会核心要义,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切实增强行动自觉。二要严格贯彻执行。以《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为准绳,对标要求,全面梳理现有纪监审相关制度,完善工作流程,严格依照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在制度轨道上运行。三要严于律己。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强化自我约束,带头守纪、依规执纪,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和内部教育管理,推动全所纪检工作依纪依规有序开展。
大家一致表示,作为纪检干部要全面学习掌握《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新要求,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把准政治方向,强化纪法思维,持续提升专业水平。要严格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强化自我约束,严格工作程序,加强执纪监督,真正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会议还就研究所贯彻落实《院党组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办法(试行)》,调整科研道德委员会组成人员,明确工作机制和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了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