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钱就办,不送钱就拖;钱款一个项目一结清……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熊杰办事有自己的“原则”。如果不是东窗事发,熊杰还觉得自己讲“原则”、守“诚信”,“群众基础”良好。
目无法纪,突破底线;信念垮塌,贪婪成性,按“原则”办事的熊杰在贪腐路上“刹不住车”,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难抵诱惑,随波逐流,醉心“潜规则”
1998年4月,熊杰调到南昌市青山湖区湖坊乡任乡长。当时该乡城区建设方兴未艾。上任不久,熊杰就接手了城区建设征地拆迁工作,他肩上有了责任,手中有了实权,而诱惑也随之而来。
1999年,建筑商范某承建了湖坊乡“灌城一条街”道路修建工程。为了尽早收到工程款,范某将一个装有5万元钱的牛皮纸信封以“一点茶水费”的名义放到了熊杰的办公桌上。就在熊杰想着如何处理这个信封的时候,范某已经赶紧离开。
收到第一笔意外之财,熊杰既窃喜又惶惶不安,犹豫来犹豫去,他还是把那5万元放进了自己的办公包里。帮范某把事办好后,熊杰感觉并无人察觉自己受贿之事。不久后的中秋节,范某又将一个装有2万元的信封放到熊杰桌上。这一次,熊杰没有犹豫,心领神会地说了一声“谢谢”。
信念垮塌,自我膨胀,“没有我摆不平的事”
理想信念的彻底垮塌发生在2004年。这一年,已经担任湖坊镇党委书记(湖坊乡于2000年撤乡设镇)的熊杰被任命为青山湖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湖坊镇党委书记。组织的这一任命被熊杰解读成了“自己即将被边缘化”。他开始后悔没有在大权在握时捞些“喝茶钱”,从此对工作没了热情,对生活也没了激情。他时常感慨:“什么理想信念、宗旨意识都是虚的,只有金钱才是真实的。”
此后,熊杰一方面安排自己小舅子参与乡镇工程建设,另一方面主动与工程承包人称兄道弟,并形成了自己的办事“原则”——送钱就办,不送钱就拖。2006年6月县区换届,熊杰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位调整到区委常委、副区长,分管城建工作,此时的青山湖区处于大建设、大发展时期,熊杰抓住“时机”,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成捞取个人好处的工具,无论是在还建房建设中增面积,还是在拆迁房屋中增面积,只要感谢费到手,就会打招呼。熊杰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没有我摆不平的事”。
熊杰还有一个办事“原则”就是钱一个项目一结清。如包工头熊某于2006年下半年为承包该区一所学校送给熊杰5万元,2008年熊某又想承接该区城东经济适用房并再次找到熊杰。熊某原以为有上次的关系会得到关照,不曾想碰了一鼻子灰,只好再送上30万元才顺利接到了工程;2009年熊某为承建昌东工业园学校工程项目又送给熊杰10万元,工程也顺利中标。
熊杰不打牌赌博、不喝酒唱歌,下班后不应酬直接回家,外人眼里是个好干部,可是,在分管城建、城管和重点项目期间,有时一个晚上从家里走下楼到地下室收受包工头或开发商的好处费十余次而不厌其烦、乐此不疲。
东窗事发,目无纪律,处心积虑对抗组织调查
2015年初,熊杰隐约感到组织在暗中调查他,而这时他不是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交代问题,而是隐匿重要证据、与行贿人串供,订立攻守同盟,妄图逃避纪律的惩处。
熊杰多次找到区里主要领导声称自己没有问题。但人前镇定自若的他,早已成了惊弓之鸟。他常常托人向市纪委打听情况、说情拉关系,希望能“过关”。并将所有的钱款转移到亲朋好友的账户,以欺骗组织。
不仅如此,熊杰还主动与行贿者订立攻守同盟,转移赃款赃物,妄图蒙混过关。在接受执纪人员谈话时,熊杰抱定与组织对抗到底的“决心”,拒不配合且气焰嚣张,反复“强调”自己没有任何问题。
为打消他的对抗和侥幸心理,执纪人员一方面苦口婆心地进行教育引导,给他讲政策讲纪律,要求他认识错误、交代问题;另一方面主动关心照顾他的生活,每天给他检查身体。他的态度慢慢发生了变化。经过多次较量,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的熊杰在铁的事实和证据面前,思想防线彻底瓦解,逐步交代了违纪事实。
“是我自己断送了自己,也葬送了一家人的幸福,要不是纪委及时查处我,真不知自己会滑到哪里。希望各位领导干部千万不要再步我的后尘,切记慎用权力、慎交朋友、修身养性,在庄严的党纪国法面前,更不要心存侥幸。”在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前,熊杰忏悔说。(洪季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