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委原常委曹建方秘书吴敏章受贿案闪现西南林业大学被通缉校长蒋兆岗身影。
5月11日,云南省公安厅发布A级通缉令(云公刑缉{2018}2号),宣布根据云南省监察委的要求,对潜逃的西南林业大学校长蒋兆岗进行通缉。消息甫出,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蒋兆岗被通缉消息发布三天后,即2018年5月1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了云南省原省委常委、秘书长曹建方秘书吴敏章受贿案的二审刑事裁定书。
上述裁定书披露,吴敏章因受贿111万元,获刑四年半。潜逃被通缉的西南林业大学校长蒋兆岗曾卷入到吴敏章受贿案。2012年,蒋兆岗在担任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简称“云南省农信社”)党委书记期间,应吴敏章请托,帮云南一房地产公司申请到了7亿元贷款授信。之后,该房地产公司从农信社贷到了3.9亿元贷款。
2006年至2014年期间,吴敏章多次收受上述房地产公司董事长所送现金33万元以及房子装修费40万元。
尽管在上述审批贷款中蒋兆岗是否收受了贿赂尚未可知,但上述裁定书还披露,已落马的云南省农信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万仁礼亦卷入了吴敏章协调的另外一笔贷款业务。
2012年,吴敏章协调云南省农信社时任理事长任某、主任万仁礼,为一家投资公司地产项目向云南省农信社申请了2.1亿元贷款。为此,吴敏章非法收受贿赂15万元。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多个信源获悉, 蒋兆岗潜逃或与云南省农信社窝案有关。他在云南省农信社工作时的数名同僚均已落马被查。
2015年7月15日,云南省农信社党委副书记、主任罗敏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约两年后,即2017年6月7日,云南省农信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万仁礼落马被查。2018年4月13日,云南省农信社党委委员、副主任施增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被降职省委常委的秘书
吴敏章系云南省委原常委、秘书长曹建方的秘书,均是云南宜良人。
公开的《吴敏章受贿二审刑事裁定书》显示,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吴敏章,男,1973年1月出生,云南省宜良人,汉族,硕士研究生,原系云南省林业厅改革与产业处调研员。2016年5月6日,因受贿一案其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23日被逮捕。
2006年至2016年期间,吴敏章先后在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政府办公厅、云南省委办公厅、及云南省林业厅工作,并先后担任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和调研员等职务。
公开简历显示, 2006年11月,49岁的曹建方从云南省财政厅厅长岗位擢升为副省级干部,担任云南省委常委、楚雄州委书记。2008年1月—2015年12月,他先后担任云南省委常委、副省长,副省长,云南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云南省副省长,云南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兼云南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据财新网此前报道,云南省农信社原党委副书记、主任罗敏接受调查成为曹建方仕途拐点。曹建方在云南省财政厅工作期间,曾与罗敏共事多年。
罗敏落马半年后,2016年1月29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正式发布消息:云南省委原常委、秘书长曹建方因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在曹建方被降职后,其秘书吴敏章亦被云南省纪委发现违纪线索。
上述公开裁定书披露,2016年2月14日,云南省纪委发现吴敏章涉嫌违纪问题的线索,于同年4月5日,云南省直机关纪工委对吴敏章采取“两规”措施。“两规”期间,吴敏章交代了收受他人贿赂111万元的犯罪事实。同年5月6日,云南省直机关纪工委将吴敏章涉嫌犯罪的线索移交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案发后,吴敏章全额退缴了涉案账款111万元人民币。
两位云南省农信社高层涉案
值得注意的是,吴敏章受贿的大部分赃款均与云南省农信社的两笔贷款有关联。
《吴敏章受贿二审刑事裁定书》披露,2012年,云南仁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西南海”项目,向盘龙区农信社申请了7亿贷款授信额度。由于授信额度较大,需要向云南省市农信社审批。云南仁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勇找到吴敏章。
彼时,吴敏章在云南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九处负责联系金融工作。之后,吴敏章利用职务便利从中协调,约云南省农信社书记蒋兆岗吃饭,最终帮云南仁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盘龙区农信社申请到了7亿元的贷款授信,并从该农信社贷到了3.9亿元贷款。
2006年至2014年期间,吴敏章在春节和中秋节间共计十七次收受云南仁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勇所送现金33万元。此外,2012年间,陈勇还花费40万元帮吴敏章装修了两套住房。
“吴敏章是曹建方的秘书,曹建方分管金融工作,也分管农信社。2012年下半年,吴敏章约我到翠府吃饭,过程中吴敏章说陈勇是他好朋友,开发‘西南海’项目,目前向农信社申请贷款授信,希望我从中协调。我叫盘龙区农信社理事长李某1、主任李某2过来,让他们关照陈勇。”蒋兆岗在一份证言中称,吴敏章通过其帮助陈勇的公司从农信社贷款。
“我和陈勇从小就认识,2005年在省财政厅开始联系。陈勇送钱给我是因为我一直在省财政厅、省办公厅担任领导职务,并协助省领导联系金融工作。” 吴敏章在供述中说道。
尽管在上述审批贷款中蒋兆岗是否收受了贿赂尚未可知,但上述裁定书还披露,已落马的云南省农信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万仁礼亦卷入了吴敏章协调的另外一笔贷款业务。
2012年,吴敏章为云南云福投资有限公司向云南省农信社贷款提供帮助,协调云南省农信社时任理事长任某、主任万仁礼,非法收受云南仁贤房地产公司董事长徐某所送现金15万元。同年,云南云福投资有限公司就宜良“鑫仁园”项目向云南省农信社申请了2.1亿贷款。
吴敏章受贿案暴露出云南省农信社在放贷上审批决策不严谨,凭领导意志放贷的问题。
在罗敏落马前后,2015年5月22日至8月26日,云南省委第三巡视组曾对云南省农信社进行了专项巡视。同年9月,巡视组发现云南省信用社的问题之一就是“审批决策不严谨,部分信贷资产风险有待化解”。
两年后,即2017年6月,云南省农信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万仁礼落马被调查。2017年8月21日至9月21日,云南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对云南省农信社进行了机动巡视。
根据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云南省农信社存在班子成员之间民主监督缺失,“好人主义”盛行。省联社党委、纪委成立后12年未换届,法人机构党组织覆盖不全等系列问题。
帮人打招呼承揽项目
除了帮企业贷款打招呼外,吴敏章还帮商人协调关系承揽项目。
《吴敏章受贿二审刑事裁定书》还显示,2010年至2012年期间的春节和中秋节,吴敏章在昆明佳华大酒店和荷泰温泉酒店停车场,三次共计收受云南岭东公司总经理刘宝填所送现金人民币15万元。期间,为云南岭东公司中标云南烟叶复烤集团有限公司包装箱项目,吴敏章提供帮助和协调关系,使云南岭东公司两次中标。
“吴敏章在楚雄州委给领导当秘书,他来我们公司考察我们就认识了。”刘宝填在证言中称,2010年至2012年间,其分三次送给吴敏章共计现金人民币15万元。
“2010年上半年,我听说云南烟叶复烤集团有限公司在烟叶包装箱要进行招投标,当时吴敏章在省政府办公厅任副处长。我打电话给他说我们公司想参与招投标,希望他能帮忙协调,并发了我们公司的名字短信给他。过了几小时,吴敏章打电话给我说已协调好了。后来我们公司中标了,总价有3000万元,我们公司从中获利100多万。”刘宝填在证言中说道。
刘宝填还在证言中称,为了感谢吴敏章,2010年下半年,其准备了8万元送给他。2011年,在吴敏章的协调下,其控制的公司再次中标3000万元项目,当年中秋节前,其又送了5万元给吴敏章。2012年春节前,其再次送给吴敏章人民币2万元。
此外,2013年,吴敏章利用本人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时任云南省住建厅厅长罗某某职务上的行为,为安排陈某华转业到云南省住建厅的过程中提供帮助,非法收受陈某华老乡刘某所送现金人民币8万元。
2017年10月20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吴敏章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被告人吴敏章受贿所得人民币111万元予以没收。
一审宣判后,吴敏章不服,提出上诉。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吴敏章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以及利用本人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巨大,应依法予以惩处。吴敏章归案后,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并积极退赃,依法可从轻处罚。
2018年2月12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